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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芳:德国一般人格权中的隐私保护——信息自由原则下对“自决”观念的限制

2017年12月07日 0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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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芳:德国一般人格权中的隐私保护——信息自由原则下对“自决”观念的限制

【作者】 杨芳,海南大学法学院讲师;【文献来源】《东方法学》;【摘要】 作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理论基础的个人信息自决权理论滥觞于德国。然而,个人信息自决的观念并非德国法学上的新事物,也并非伴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而诞生。早在德国一般人格权的发展历程中,个人信息自决权的观念就屡次出现在经典判决中。这么一种广泛的自决权,一直为德国传统的法秩序所拒绝。由于个人信息不具有典型的社会公开性,在一般人格权案件中,法官们往往通过在个案中具体化其保护领域以及进行利益衡量,来判断是否存在侵害隐私的侵权行为。这一立场贯彻信息自由原则:个人信息的收集、处理和利用原则上是自由的,无需提供理由的,恰恰是对上述行为的禁止才需要特别的理由。新近出台的诸多个人信息保护法奉行的是与此相反的信息禁止原则。【关键词】 个人信息自决权; 一般人格权; 隐私的客体表现形式; 领域理论; 信息自由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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