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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慧敏:基金会捐助法人的政府监管模式与制度完善

2023年02月13日 0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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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者】李慧敏;

【来源期刊】《中南民族大学学报(人文社会科学版)》2022年第11期;

【摘要】《民法典》确立了捐助法人制度,并将捐助法人划分为基金会法人和社会服务类法人两个基本类别。政府监管在维护基金会捐助人的意志、保障捐助财产的公益性质、完善捐助法人的治理结构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。预防制与追惩制是政府监管捐助法人的两种典型模式。中国基金会捐助法人宜采取预防制和追惩制相结合的政府监管方式,以兼顾慈善领域的秩序价值和自由价值的共同实现。当前应结合《民法典》规范,对基金会捐助法人在准入许可、章程审查、日常预防检查、捐助财产的政府追踪、解任理事以及行政处罚等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。

【关键词】基金会法人;政府监管;预防制;追惩制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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